2023年度“广东省十佳技术经纪人”评选启动!
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十佳技术经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的《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创新技术经纪人激励机制,华南技术转移中心联合广东省技术市场协会面向广东省内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主体开展2023年“广东省十佳技术经纪人”评选活动,表彰在技术市场中成绩突出的技术转移个人,鼓励技术经纪人服务全省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一
主办单位
华南技术转移中心
广东省技术市场协会
二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4.无个人犯罪记录。
(二)专业条件
1.持有全国36家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任意一家颁发的技术经纪人培训结业证书(初级/中级/高级均可);
2.2023年1月-12月期间,参选人积极开展技术转移活动,并成功促成至少1项技术交易(需提供促成技术交易的相关佐证材料),同时签订并认定登记了技术合同,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三
申报材料
参选人可对照评选条件,按照自愿参选,单位推荐的方式参与。
1.“广东省十佳技术经纪人”必报材料(详见附件一);
2.技术经纪人按通知要求提交《广东省十佳技术经纪人报名表》(详见附件二),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3.补充材料为报名人员参与评选的证明材料,如在技术转移工作的实绩(包括平台搭建、组织对接活动、牵线产学研合作项目实现到款情况、专利转让、推动毕业生就业、新闻报道等方面),参选人需将“补充材料”内容填写进报名表中。
4.提交材料分为必报材料和补充材料,由参选人整理后统一压缩发送至邮箱:sjpx@sctcc.cn,邮件请按照“姓名+单位+十佳技术经纪人评选”命名。
5.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四
申报流程
(一)材料申报
技术经纪人按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技术经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技术经纪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二)初评阶段
主办单位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收集的申报材料中的技术合同(协议)、服务过程记录及技术交易票据和银行凭证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核,并做相应问询。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初步遴选20名候选人。
(三)终审阶段
邀请20名候选人进行技术转移工作答辩,重点围绕促成的重点案例进行讲解,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的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最终选出10名“广东省十佳技术经纪人”。
(四)公示阶段
2023年“广东省十佳技术经纪人”名单将在华转网(https://www.sctcc.cn)、 “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微信公众号(sctcc2017)、广东省技术市场协会官网(http://gdtma.org.cn)及其微信公众号(gdjssc)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荣誉表彰
举办“广东省十佳技术经纪人”颁奖活动,对最终确定的10名技术经纪人予以表彰。
五
奖励形式
对终审通过的技术经纪人授予“广东省十佳技术经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对于参与终审但未最终获评的10名候选人,颁发感谢信。
六
联系方式
华南技术转移中心:邱珊珊 15813326516
广东省技术市场协会:甘月丽 020-87006432
附件一:“广东省十佳技术经纪人”必报材料
附件二:“广东省十佳技术经纪人”报名表
附件三:个人承诺书
(长按扫码下载附件材料)
华南技术转移中心
广东省技术市场协会
2023年10月31日
往期回顾
2023-05-26
2023-01-17
2023-01-15
【关于我们】
华南技术转移中心是由广东省政府统一部署,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科技局、广州市南沙区管委会联合支持共建,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牵头建设的国有创新服务平台,致力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球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